再添一城除夕夜不禁烟花,多部门近年引导各地避免禁放一刀切******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据辽宁盘锦市政府网站1月8日消息,盘锦市政府当天作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盘锦市规定,1月14日(腊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6日(正月十五、十六),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夜不限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盘锦市政府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划定小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做好巡查值守、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节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扫保洁,烟花爆竹燃放遗留物在消除复燃起火隐患后,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转运处理。
此前,2022年12月30日,辽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除辽宁盘锦、大连外,山东东营、滨州等地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春节临近,是否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引发热议。
据人民政协网1月9日报道,宁波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屠嫩斐呼吁协调环保、安全和年俗仪式感之间的平衡,将宁波市烟花爆竹“禁燃令”改为“限燃令”,找回更多“年味儿”。
屠嫩斐建议,在年味、安全和污染之间找到平衡,尽快推进烟花爆竹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据中国新闻周刊1月7日报道,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仍在修订中。澎湃新闻注意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涉及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等内容。
应急管理部网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答复称,2013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了《条例》修订工作,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诸葛彩华和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条例》工作中,对相关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2018年,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在这份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将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进行细分,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对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进行分级评价,考虑制订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适宜于大部分区域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级别类别标准,以及适宜城市燃放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万鄂湘:掀起学习热潮,赓续优良传统,作出新的贡献******
连日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高度关注、持续热议中共二十大,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紧紧围绕中共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主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即日起,“统战新语”陆续刊发各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学习心声。
中共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会议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取得的各项成果,必将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发挥十分重要的指导和保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全面部署,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中国共产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是体现全党共同意志、反映人民共同心声的重大政治判断,是中共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中共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习近平同志继续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充分体现了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民革衷心拥护。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必将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民革将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将在全党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引领全体党员准确把握大会精神实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中共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主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我们将把深化政治交接与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确保将与党同心、爱国为民、精诚合作、敬业奉献的多党合作优良传统赓续下去,持续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来源: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作者:万鄂湘 系民革中央主席)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