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22年12月31日在新加坡滨海湾拍摄的无人机灯光秀。新华社发(邓智炜摄)
目前,新加坡要求入境人员提供全程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如无接种证明,则需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王乙康表示,新政府会持续关注疫情发展情况。他强调,新毒株可能源自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因此监测新毒株需要有效的全球监测系统。如果出现具有免疫逃逸能力或传染力更强的新毒株,新加坡可能需要重启严格的边境管控措施。
2021年9月8日,国际旅客在新加坡樟宜机场提取行李。新华社发(邓智炜摄)
王乙康同时表示,相关研究表明,正在中国流行的毒株已在世界其他地区出现过,现有疫苗对这些毒株也具有防护能力。
“中国的开放是大好消息,我们期待已久,两国可以恢复丰富的、实质性的人文交流。”王乙康说。(记者:蔡蜀亚、李;剪辑:淡然;编辑:钱泳文、程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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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