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评论
某某球员跑动不积极
那么,你了解一场球赛中
足球运动员的跑动距离有多少吗?
跑动距离越长
就踢得越好吗?
足球运动员有多能跑?
根据国际足联的技术统计,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全场的累计跑动距离平均为10000米,最差的在6000米左右,而好的高达12000米。在90分钟的时间里,跑动超过12000米。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如果全场匀速跑动的话,运动员也是需要全程以7分半的配速来跑动。实际的比赛中,当然不可能会是匀速跑,还穿插着大量的冲刺,高速跑动。
图源网络
贝克汉姆在2001年世界杯预赛对希腊的比赛中曾经创下16.1公里的最高纪录,5分35的平均配速,令人难以置信。
既然如此,如果去跑长跑甚至马拉松,足球运动员是不是也能获得很好的成绩呢?
事实上,确实有很多足球运动员参加过马拉松比赛,例如路易斯恩里克,他在皇马拿过西甲冠军后转投巴塞罗那,帮巴萨夺得两次西甲联赛冠军、两次西班牙国王杯冠军、一次欧洲优胜者杯冠军等多项荣誉,还担任过巴萨队长,2004年退役后,第二年就在纽约马拉松跑出3:14:09,2007年他终于在佛罗伦萨马拉松中刷出个人最好成绩2:58:08。
图源网络
你能跑得过世界杯裁判吗?
在足球比赛中,为了作出最准确的判断,裁判与足球的距离应保持在20米以内。要做到这一点,办法只有一个:满场飞奔。世界杯裁判平均每场要跑6到8英里(9.7到12.9公里),而且与运动员偶尔还能休息不同,裁判几乎是“完全停不下来”,必须球动人动。
图源:新华社入选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裁判员名单的中国裁判马宁在训练
据《新闻晨报》2013年3月11日报道,自2006年7月开始,中国足协根据国际足联和亚足联的有关规定,采用新的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体测方法:1. 6组40米加速跑:每次测试不超过6.2秒,国际助理裁判不超过6秒,每组冲刺后1分30秒恢复(从终点走回起点)。2. 10圈以上高强度间歇跑:在400米标准跑道上,从弯道起跑,30秒内快跑150米,35秒内慢走50米,再接下来一个150米、50米。完成400米计1圈,至少要达到10圈为及格,12圈以上为优秀。
FIFA裁判的150米间歇,及格线30秒——相当于每公里配速3分20秒,连续完成20组。你跑得过他们吗?
图源:网络表情包
跑动距离远一定意味着“踢得好”吗?
《2020年足球科学与医学》的一篇文章曾基于2018-2019赛季西甲380场比赛的数据,研究控球率和球员的身体表现之间的关系。
图源:网络《2020年足球科学与医学》
研究筛选并分析了412名踢满90分钟比赛的球员的竞技性表现,并获得了8468次观察数据。球员被分为5个不同的位置:中后卫(CD)、后卫(FB)、防守中场(DM)、进攻中场(AM)和前锋(FW)。从以下几方面对表现进行分析:总覆盖距离、低强度跑(0-14.0km/h)、中等强度跑(14.1-21.0km/h)、高强度跑(21.0km/h)、超高强度跑(21.1-24.0km/h)和冲刺跑(>24.0km/h)。
结果表明了一些显著的结论:
1. 在不考虑具体位置的情况下,控球率很高的球队球员的跑动覆盖距离明显小于控球率高、中、低的球队球员。也就是说拥有大量球权可以缩短足球运动员的跑动距离。
2. 这些差异取决于球员的具体位置。高控球率球队的攻击型球员(DM, AM和FB)在任何速度范围内都比其他球队每分钟跑动更少。例如,控球率非常高的球队的后卫每分钟跑5.2米,而控球率非常低、低和高的球队分别为7.8米、7.3米和6.7米。
3. 控球率很低的球队的后卫跑动距离最少。
图源:摄图网
正确跑步,世界杯一起锻炼!
因为疫情防控
很多人不能再去健身房
不如戴上口罩下楼跑跑步
这里为大家准备了几个
跑步小tips
希望大家享受运动
享受每一次跨步
1. 跑前热身不能省
很多朋友忽视跑步前的热身和拉伸运动,直接进入高强度的有氧训练中,心血管系统和呼吸系统会来不及进入状态,肌肉的血氧供应不上,肌肉韧性自然也差,对膝关节缺乏支撑和保护,韧带、肌肉、关节都容易受到损伤。
2. 跑步姿势很重要
① 头:眼睛平视前方,不要低头看地;
② 肩:放松不要摆动肩膀放松放低,不要用肩膀摆动双臂,更不要耸肩;
③ 手臂:手肘弯曲呈90°,以肩膀为轴心放松地如钟摆一样摆动;
④ 腰髋:要稳定,不要在跑步时左右扭动;
⑤ 躯干:收腹、挺胸、背部拉直,仿佛是一条拉得笔直的线,身体微微向前倾;
⑥ 脚:跑步时该后脚掌先着地还是前脚掌先着地,取决于跑步时重心位移的速度。
图源:京医通
3. 跑速与跑量循序渐进
日常跑步锻炼时,每分钟大约180步的速度最理想,差不多7~8分钟每公里。至于跑多少公里,请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建议跑步距离全程心率不超过最大心率(最大心率=220-实际年龄)的85%,如果想轻松舒适地去跑,把心率控制在最大心率的59%~75%。如果心率明显上升,应当主动降低自己的配速。每次跑步时间至少要30分钟,对于身体素质较好的年轻人,每次跑40~50分钟也就足够了。4. 跑步后也要拉伸
图源:京医通
拉伸能有效放松肌肉,减少肌肉僵硬,增加血液微循环,加快代谢废物的排除,减少运动后的肌肉酸痛。因此,运动后拉伸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END
资料来源:山东科协、京医通、THU体育科技评论、知乎
整理:董小娴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