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新年音乐会:圆舞曲传统与艺术创新******
作者:王纪宴(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
一年一度的维也纳爱乐乐团新年音乐会在人们熟悉的“金色大厅”奏响,并向全世界90多个国家转播。担任2023年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奥地利指挥家弗朗茨·威尔泽-莫斯特,是继2011年和2013年之后第三次担任新年音乐会指挥。这一次,他和维也纳爱乐乐团对音乐会的曲目进行了一次力度空前的拓展:节目单上不包括返场加演曲的15首乐曲中,有13首是首次在维也纳爱乐乐团新年音乐会上演奏。这样的创新之举,是否能够让这个在全球有着广泛影响的艺术盛事获得新的活力?
约翰·施特劳斯画像 资料图片
Ⅰ.传统的确立
“维也纳爱乐乐团新年音乐会的魅力和人气造成这样一种印象,那就是演奏施特劳斯的音乐是这个乐团的传统之一,可以一直追溯至‘圆舞曲之王’本人。但历史事实并不能印证这一点。”这是曾于1997年至2014年担任乐团主席的小提琴家克莱门斯·赫尔斯伯格在《维也纳爱乐乐团演奏施特劳斯》一文中写下的。作为集作曲与指挥于一身的最忙碌的施特劳斯家族成员,约翰·施特劳斯的演出主要是指挥他自己的乐团。事实上,维也纳爱乐乐团的不少创始成员也是在约翰·施特劳斯乐团中开始他们的职业生涯的(据约翰·施特劳斯的三弟爱德华在1886年统计,维也纳爱乐乐团中有施特劳斯乐团工作背景的不少于27位),然而在相当一段时间里,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音乐会节目单中并没有约翰·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和其他任何作品。其原因是,音乐家们担心这些轻松娱乐舞曲会拉低爱乐音乐会的艺术高度和社会地位。尽管从同时代最“严肃”的作曲家瓦格纳、勃拉姆斯和布鲁克纳,到以挑剔著称的音乐评论家汉斯立克,对约翰·施特劳斯的音乐均有高度称赞,但观念中的等级差别仍构成一道艺术屏障。
转变发生在1873年4月22日,在歌剧院舞会(举办地并非宫廷歌剧院,而是“金色大厅”)上,继奥托·德索夫指挥卡尔·马利亚·冯·韦伯的《邀舞》之后,约翰·施特劳斯登台,以他的“标志性”指挥风格——边演奏小提琴边指挥——完成了他的新作《维也纳气质》圆舞曲的世界首演,也标志着“圆舞曲之王”与宫廷歌剧院乐团即维也纳爱乐乐团的“严肃音乐家”们历史性的首次联袂。同年11月4日,在维也纳世界博览会期间,二者再次合作,这一次,约翰·施特劳斯指挥了他父亲老约翰·施特劳斯和约瑟夫·兰纳的乐曲以及他自己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1894年10月15日,庆祝约翰·施特劳斯作为指挥家首次登台50周年的专场音乐会在“金色大厅”举行。这一次,维也纳爱乐乐团在整场音乐会上演奏的全部为约翰·施特劳斯的作品,成为新年音乐会的先声。
1925年10月举行的约翰·施特劳斯诞辰百年纪念,成为一个重要里程碑。而维也纳爱乐乐团的第一场“新年音乐会”,克里斯托弗·瓦格纳-特伦克维茨在《一种声音传统:维也纳爱乐乐团简史》中写道:“实际上举办于盛夏时节:1929年8月11日,年轻的国家歌剧院总监克莱门斯·克劳斯在萨尔茨堡音乐节上指挥了一场曲目为清一色施特劳斯作品的音乐会。而在十年后,一年中的最后一天成为每年举行的圆舞曲和波尔卡音乐会的诞生之日,仍由克劳斯指挥,作为新旧之年交替的标志。”1939年12月31日的第一届新年音乐会,以《晨报》圆舞曲作为开场曲,10首乐曲全部为约翰·施特劳斯的作品。如今每年作为压轴曲目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和老约翰·施特劳斯的《拉德茨基进行曲》都没有出现在曲目中。然而,对于新年音乐会传统的确立而言,这却是堪称古典音乐当代奇观的维也纳新年音乐会最关键的起点。
绘画作品《约翰·施特劳斯和他的乐团》 资料图片
Ⅱ.“纪念品音乐”?
构成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传统的核心因素首先而且始终是曲目——“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和他的父兄以及他们同时代其他作曲家的圆舞曲、波尔卡、进行曲、轻歌剧序曲等。年复一年,尽管曲目搭配会呈现出微妙变化——纪念性元素、指挥家的文化背景和个人喜好都会成为影响曲目选择的因素,但两位约翰·施特劳斯以及约瑟夫·施特劳斯和爱德华·施特劳斯这父子四人的作品作为每年的曲目主体,形成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传统风格。这些维也纳地方风味浓郁的音乐,在维也纳爱乐乐团的演奏中焕发出独特魅力,使得维也纳爱乐乐团新年音乐会在全世界无数同类演出中独领风骚,无可替代。然而,近年来,尽管新年音乐会的电视直播国家一直在稳定增加,但与“极致视听盛宴”的赞誉相伴,怀疑的声音也不时出现:以施特劳斯家族音乐为代表的轻松舞曲音乐,是否具有足够的艺术含量值得全世界亿万人年复一年地在新年第一天专注期待?人们是为了音乐而听,还是为享受一种被定位为优雅新年仪式的活动?是否如钢琴家弗里德里希·古尔达所怀疑的,很多人其实是为了“一些人们认为重要的东西,而且能够使自己加入某种有档次的习惯中”?就像世界各国的游客在维也纳一定要到城市公园内约翰·施特劳斯镀金雕像前“打卡”留念一样。
在弗朗茨·威尔泽-莫斯特于2013年第二度指挥维也纳新年音乐会时,英国《留声机》杂志作者菲利普·克拉克与这位指挥家有一篇题为《圆舞曲回到未来》的深度访谈,刊发于《留声机》2013年1月号。其中谈及圆舞曲的“不确定地位”,也就是说,像《蓝色多瑙河》这样的音乐,究竟是实用性音乐,还是“艺术音乐”?在威尔泽-莫斯特看来,“奥地利圆舞曲并不仅仅是欢快的舞曲,其中有深度和忧郁,人们需要感受到这一点。你看,我们距离波西米亚很近,波西米亚民间音乐总是充满渴望和思乡之情。”即使是最热爱圆舞曲的人也并不会认为一首施特劳斯圆舞曲能够拥有贝多芬、舒伯特、布鲁克纳和马勒交响曲的精神高度,圆舞曲这种体裁本身限制了艺术表现的多面性。然而,这不影响最好的圆舞曲可以成为丰富而深刻的艺术杰作。
当电影《2001太空漫游》以“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作为伴随航天器驶向太空站和月球的音乐时,并非所有的观众都能接受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的这种做法。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样的音乐会让人联想到酒店舞厅乐队或维也纳轻歌剧,从而让观众的注意力脱离太空。对此,库布里克的解释是:“很难找到另外一首比《蓝色多瑙河》更能表现旋转运动的崇高感的优美乐曲。”他认为,约翰·施特劳斯音乐中内在的复杂舞蹈律动,与太空站的优雅运动有着奇妙的契合。在这样的语境中,这首著名的圆舞曲脱离与舞蹈、与河流的联系,而具有了新的意蕴和美。《2001太空漫游》在音乐运用上遇到的质疑,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蓝色多瑙河》等维也纳舞曲音乐在不同受众群中得到的不同评价,以及在音乐史家中和学术研究领域引发的争议。
《浪漫一代》(查尔斯·罗森著) 资料图片
音乐学家阿尔弗雷德·爱因斯坦在他的《音乐中的伟大性》一书中写道:“总有一天,约翰·施特劳斯会成为维也纳的音乐纪念品,但不是‘不朽的’。”漫步在维也纳街头的游客时常会遇到推销约翰·施特劳斯作品音乐会票的人,约翰·施特劳斯的音乐确实在很多时候被视为维也纳的音乐纪念品。所以,阿尔弗雷德·爱因斯坦将这样的音乐界定为不具有音乐“伟大性”的艺术,与巴赫、莫扎特、贝多芬、威尔第不可同日而语。《古典风格》的作者、博学的学者、钢琴家查尔斯·罗森在他的另一本重要论著《浪漫一代》中,将约翰·施特劳斯的圆舞曲与奥芬巴赫的轻歌剧和格什温的百老汇音乐喜剧一起归入通俗艺术,但同时强调它们都属于“伟大的通俗艺术”。当通俗艺术得以跻身于“伟大”行列时,其艺术魅力和价值使得无数平庸的“高雅艺术”作品相形见绌。
施特劳斯家族的圆舞曲等大量作品经常是以类似家庭作坊的方式快速谱写上演的,有时乐谱的墨迹未干,就由专人飞快地送至演出场所。有不少作品,甚至其中也包括《蓝色多瑙河》的旋律,都会作为素材循环利用。在这样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大量雷同和艺术质量不高的作品。然而,不仅是施特劳斯家族,还包括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演奏的其他作曲家,如兰纳、齐雷尔、苏佩、雷哈尔等,他们的圆舞曲、进行曲、轻歌剧序曲和选曲、波尔卡和加洛普舞曲等,虽然不像交响乐那样宏大和深刻,但其中的经典之作,也当得起老一辈指挥家埃里希·克莱伯给予它们的赞誉——“小型交响诗”。就旋律天赋而言,约翰·施特劳斯和他的二弟约瑟夫·施特劳斯真正无愧于伟大作曲家的称号。对他们的旋律之美,瓦格纳和勃拉姆斯等“严肃”作曲家均有过由衷赞美。而理查·施特劳斯《玫瑰骑士》中脍炙人口的圆舞曲旋律,几乎是原封不动地借自约瑟夫·施特劳斯的《神秘动力》圆舞曲,斯特拉文斯基也从维也纳舞曲中借了一段,他的舞剧音乐《彼得鲁什卡》中一个极为悦耳的旋律,来自约瑟夫·兰纳的《施蒂利亚舞曲》,属于“完整借用”。
这些作品之所以在很多人心目中不能登大雅之堂,除了它们脱胎于伴舞音乐这一事实,还与创作技法相关。奥地利学者马塞尔·普拉维在他的《约翰·施特劳斯:圆舞曲节奏中的世界历史》(中文节译本名为《圆舞曲之王》)中指出:“约翰·施特劳斯是美妙旋律的创作者——可是他从未试图对主题进行戏剧加工。”我们在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听到这些乐曲由完整编制的交响乐团演奏,但它们并不是以交响化原则发展主题的音乐,而是大部分时候将一段又一段旋律加以衔接。阿尔弗雷德·爱因斯坦认为“舒伯特钢琴奏鸣曲中的丰富旋律妨碍了真正激动人心的发展”,在维也纳舞曲音乐中,也没有对主题的“真正激动人心的发展”。然而交响化原则、主题发展并非决定音乐是否具有“伟大性”和成为经典的唯一标准。维也纳风味音乐中那些让人们不约而同地感受到辞旧迎新气氛的圆舞曲、波尔卡,至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难以由那些更具有“伟大性”的作品替代。法国作曲家柏辽兹著名的《幻想交响曲》第二乐章也是圆舞曲,标题为《在舞会上》,作为交响音乐篇章备受欢迎,而且,按照弗朗茨·恩德勒在《维也纳音乐史话》一书中的讲述,柏辽兹是位真正的维也纳迷,是老约翰·施特劳斯的热情追随者,并将与老约翰·施特劳斯的友情延续至约翰·施特劳斯,然而,《幻想交响曲》中的圆舞曲让“维也纳人听来不敢恭维”。
《约翰·施特劳斯:圆舞曲节奏中的世界历史》(马塞尔·普拉维著) 资料图片
诺伯特·林克在罗沃尔特音乐家传记丛书的《约翰·施特劳斯》中说,“约翰·施特劳斯的天赋让全世界的人能够轻而易举地随时踏进音乐的殿堂”,可谓一语中的。这正如库尔特·霍诺尔卡关于斯美塔那的歌剧《被出卖的新嫁娘》所写的——“伟大的艺术和通俗性如此自然地携手走到了一起”。
Ⅲ.“第二拍现象”
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传统还体现在演奏本身所具有的某些鲜明特征,如著名的“第二拍现象”,这就是普拉维在《约翰·施特劳斯:圆舞曲节奏中的世界历史》一书中所描述的圆舞曲的“奥地利式轻松和优美”。也就是说,在初听之下似乎一成不变的“嘭—嚓—嚓”基本节奏中,第二拍总是会稍稍提前到来,造成“抢拍”,而第三拍则相应地听起来往后拖延。威尔泽-莫斯特称这种“第二拍现象”为维也纳圆舞曲的最奇特的传统。圆舞曲的任何一次成功演奏都取决于指挥如何让音乐随摇曳的拍子自由前行。在《蓝色多瑙河》或《维也纳森林的故事》这样的圆舞曲中,每一首小圆舞曲均通过优美的转调与之后的小圆舞曲衔接,如同大自然中光与影的奇妙变幻,每一首小圆舞曲开始,意味着要用一种新的方式处理第二拍。这是维也纳圆舞曲无穷魅力的源泉之一,是根植于维也纳爱乐乐团每一位演奏家内心的艺术直觉,是任何一位站在维也纳新年音乐会指挥台上的指挥家都不可能改变也不会改变的,因为那将构成对传统的亵渎和冒犯。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演奏圆舞曲的“第二拍现象”属于维也纳爱乐乐团著名的“自动驾驶”模式的组成因素,也就是说,第二拍的奏法不需要指挥要求。但威尔泽-莫斯特在2023年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指挥的6首圆舞曲,显示出他对“第二拍现象”的有意识关注,并使音乐具有了一定的新颖感。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创作与熟练的重复演奏之间的本质区别所在。
比利时古钢琴演奏家和指挥家、当代古乐运动的杰出倡导者之一约斯·范·伊莫希尔本着“追根溯源,还原本真”的宗旨,指挥他创建的“永恒生命”古乐团录制了一套约翰·施特劳斯作品专辑,深得好评。在他看来,所谓“第二拍现象”,与维也纳爱乐乐团演奏施特劳斯作品的传统一样,本身也经历了历史变化。他写道:“1929年,克莱门斯·克劳斯指挥维也纳爱乐乐团,《晨报》圆舞曲在曲目中,乐团作为整体听起来像羽毛般透亮而轻盈,低音线条推动音乐前行,弦乐几乎不用揉弦演奏,像是室内乐重奏……序奏部只是比圆舞曲本身速度略慢,后者给人一种加速感。有时但并不常见,第二拍拉长,然后保持几小节……1980年,洛林·马泽尔指挥同一乐团演奏《晨报》圆舞曲。但如果这确实是51年后的同一个乐团,那么团员中最年轻的人也大概75岁了,而最年长者在115岁上下……此时的风格反映了另一个时代。拉长第二拍的观念如今已变为准则,圆舞曲开始得更加缓慢。”
英国乐评家理查德·奥斯本将维也纳爱乐乐团所代表的音乐传统与全世界的和平联系起来,认为如果到了2142年,我们周围不再有人按照布鲁克纳交响曲诞生之初的方式演奏它们,不再年复一年地在新年音乐会上向全世界问候“新年快乐”,不在听众的掌声中演奏《拉德茨基进行曲》,那才是悲剧,“谢天谢地!这种美好一直持续着”。然而,传统的守望之外,创新也始终存在。2023年的15首正式曲目中,首次在维也纳爱乐乐团新年音乐会上奏响的曲目居然多达13首,这是在曲目拓展方面前所未有的壮举。无论是作为开场曲的爱德华·施特劳斯的《谁来跳舞?》快速波尔卡,还是之后约瑟夫·施特劳斯的《英雄诗篇》和《金翅雀》圆舞曲,都是让听众倍感新颖的乐曲。即使两首曾经出现于往届维也纳新年音乐会节目单上的约瑟夫·施特劳斯的作品,也不是像《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或《天体的音乐》那样为人们熟悉,《快乐的勇气》波尔卡在45年前的1977年新年音乐会上由博斯科夫斯基指挥演奏过,节目单上的最后一首曲目(在返场加演曲目之前)《水彩画》圆舞曲,演出相对较多,包括1966年(博斯科夫斯基指挥)、1983年(马泽尔指挥)、1991年(阿巴多指挥)和2002年(小泽征尔指挥),1991年新年音乐会为这首圆舞曲所配的以画家在雪地作画为内容的浪漫芭蕾,让很多人印象深刻。事实上,在一场音乐会上集中首演新作的做法,也是一种来自施特劳斯家族的风格,本身也构成一种传统——创新的传统。
成立于2004年的维也纳女童合唱团首次登上维也纳新年音乐会舞台,与维也纳男童合唱团一同演唱,这也是2023年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创新之一。邀请女性指挥家担任新年音乐会的指挥,也开始作为话题被谈及。如何在承继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新,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以自己的理念和方式进行着持续不断的探索。因为,正如维也纳爱乐乐团主席丹尼尔·弗罗绍尔在接受采访时所说的,“毕竟我们不想成为有一天灭绝的恐龙”。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5日 13版)
“三无”电子烟化身“可乐罐” 吸引未成年人“入圈”******
“三无”电子烟化身“可乐罐”公开卖【 多种口味吸引年轻人甚至未成年人“入圈”】
□ 本报记者 孙天骄
“福禄大彩蛋,强烈推荐!薄荷白桃青提口味全”“兔兔奶茶杯,水基油激爽润口,奶茶般纵享丝滑”“流体暴力熊造型,抽完还能当摆件,颜值真的高”……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线上线下电子烟销售市场出现了大量这种“三无”电子烟产品:外包装上无详细中文说明、无生产厂家等信息,更没有生产许可证。这些“三无”电子烟在外包装上和卖家的推广语中,被称为“一次性气雾剂”“奶茶杯”“可乐罐”“星球杯”等,多种口味是这类商品的主要卖点。
事实上,《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明令禁止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同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也是禁止行为。然而,这类“三无”电子烟却以奇特造型、花样口味,不仅吸引了大量年轻人,还逐渐吸引不少未成年人“入圈”。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三无”电子烟泛滥会导致多方面的危害,扰乱烟草市场秩序、危害人体健康,而其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更是值得警惕。在多重禁令之下,“三无”电子烟仍野蛮生长,这归咎于交易手段的隐蔽性、监管不力等多重因素,亟待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规制。
三无电子烟受追捧
各种口味吸引少年
“前段时间,我本来是想去买普通卷烟的,但进店后,老板向我热情推荐了一款一次性电子烟,说是叫‘可乐罐’,有多种口味,味道甜美,年轻人都爱抽。”北京市朝阳区居民袁先生向记者谈起了第一次购买电子烟的经历。
袁先生去的烟酒店位于朝阳区一小区内。据店主介绍,一次性电子烟可以抽6000口左右,充电就能抽,一支能抽一个月,性价比高,有各种水果口味,比普通卷烟和市面上的普通电子烟都要好抽。出于好奇,袁先生花99元购买了一支柠檬口味的“可乐罐”。
袁先生回家后才发现,这种电子烟可能是“三无”产品。“外包装格外简陋,连生产厂家和生产标准都没有,附带的使用说明书里只有繁体中文。”
抽了一段时间后,袁先生发觉,这种水果味的电子烟虽然没有普通卷烟的焦油味,抽起来味道比较甜美,不过抽多了会感觉嗓子疼,“后来就不敢再抽这类电子烟了”。
近日,记者来到上述烟酒店实地采访,一进门,就看到门口收银台前摆放着大量五颜六色的小瓶子。店主看到记者在观察这些小瓶子后,立刻拿出一个递了过来并说道:“一次性电子烟,有果味的还有汽水味的,不刺激,好多小年轻都买。”
店主口中的一次性电子烟,价格在89元到99元不等,其中一款名叫“兔兔奶茶杯”,外形就像一个迷你的带吸管水杯,包装上还印着卡通兔子图案,分为多种颜色,不同颜色对应不同口味,有奇异果、黑加仑、激爽可乐等。此外,旁边还放着不少某款电子烟的替换芯雾化弹,也有多种口味,如蜜桃多多、元气草莓、冰魄薄荷等。
记者花99元买了其中一款青提味的“兔兔奶茶杯”,在这款产品的外包装上,尽管有某品牌名称,但是生产批号、生产厂家、使用说明等信息一概没有,只有简单的信息表明,该产品烟油容量为15毫升,尼古丁含量为每毫升30毫克。
记者询问店主具体使用方式时,得到的回复是“可以直接用自己的数据线充电,充电就能抽,大概能抽6000口”。在介绍商品时,店主更是多次表示,这种果味电子烟“都是年轻人来买,一次买好几种口味换着抽,其中不乏学生党”。
据了解,“可乐罐”等“三无”电子烟近期在市场上悄然出现,并迅速在年轻人群体中风靡。
江苏南京的段女士逛街时经常看到,有年轻人随身携带造型精致的电子烟,她觉得这样随手拿出来抽一口的感觉很酷,于是特意托朋友买了一款名为“奶茶杯”的水果味电子烟。
“我单纯觉得样子好看,抽着好玩,想着水果味的应该危害也不大。这个和专柜买的普通电子烟不太一样,抽起来味道真的很香,但一天不能抽太多,抽上十几口就感觉嗓子像被顶住一样。”段女士说,这种电子烟的受众主要是年轻群体,身边不少“00后”都在抽。
近日,一名拥有2000万粉丝的测评博主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则介绍水果味电子烟危害的视频,而在评论中却有不少网友留言称“想买”“有没有卖的”“年轻人谁抽卷烟啊”,对这种水果味电子烟的追捧可见一斑。
相关新闻报道显示,不少中小学校周边店铺向学生兜售果味电子烟。有网友评论称,“我才六年级,班里就有人抽了,老师最近在忙着请家长‘喝茶’”“我现在初二,身边抽的人确实不少”。
禁令之下隐蔽售卖
平台设置专属超话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无论是线下实体门店,还是线上电商平台、社交软件中,都有大量“三无”电子烟售卖情况存在。
在一些电商平台,搜索“电子烟”关键词时,会直接弹出“绿网计划”页面,显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不得发布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信息。平台进一步规定禁止发布电子烟及相关商品,如电子烟套装、雾化器、烟油、烟弹、注油工具或服务、加热卷烟烟具等。
因此,在相关平台检索“果味电子烟”“烟油”等关键词,均显示无搜索结果。
然而,“三无”电子烟并非在电商平台上彻底绝迹,而是以另一种更为隐蔽的形式继续存在。记者以“雾化油”“雾化器”“网红奶茶瓶”等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立刻弹出市面上“三无”电子烟的类似商品,甚至还有电子烟果味爆珠、果味滤嘴等周边商品。
由隐蔽关键词搜索出的商品,大多是电子烟的果味补充液,其商品详情页中介绍更是模糊其词。例如,某款商品名称为“水果味雾化油草本香薰可雾化专用补充液油电子式高浓度蒸气精油”,月销量已达400多,一个补充液30毫升,55元,下单前咨询客服可获得注油器赠礼。
此类商品的卖家格外谨慎,当记者在聊天框中提到“烟”“奶茶杯”等字词时,客服立刻要求“请撤回消息”,然后称自己卖的是“香薰”。此外,其他店铺亦有将补充液叫作“香水”“食用油”等的情况。
除了在电商平台上“打暗语”售卖商品的情况外,还有不少“三无”电子烟的售卖场所转移到了更为隐蔽的社交平台。在某社交平台上,甚至有“奶茶杯”的专属超级话题,话题中全部是求购、售卖、交易信息,大部分卖家都表示“要的加私人聊天账号私聊,可以同城闪送和快递”。
记者添加了其中几位卖家的聊天账号,询问得知他们既售卖完整电子烟,也售卖补充液,“可乐罐”“奶茶杯”“萌虎杯”等各种网红产品应有尽有,甚至有人声称“厂家直发”,价格在55元到168元不等。
在网络市场里,这类电子烟的价格差异极大,同一款“萌虎杯”,在一名卖家手里的价格是168元,而在另一名卖家那里只需58元。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从其中一名卖家的朋友圈信息中可知,她还是一名高二学生,本身就是未成年人。聊天过程中,她告诉记者:“身边同龄人都抽,多酷啊。”
然而,在受访专家看来,这些“三无”电子烟大量存在,甚至将触手伸向未成年人,不仅扰乱了烟草销售市场,而且还会造成多种负面影响。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杰认为,这类“三无”电子烟通过奇特的包装、独特的口味吸引青少年购买,青少年由于缺乏辨别能力,往往很容易被动走上吸烟道路,最终影响的不只是个人身体健康,也会对教育和社会秩序产生危害。
藏于暗处打击较难
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电子烟烟弹销售除烟草外的其他口味。《电子烟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然而,多重禁令之下,“三无”电子烟为何仍能轻易买到?
朱杰说,随着电子烟国标的出台,国标电子烟只能卖烟草口味,而“三无”电子烟拥有各种水果口味,更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2022年5月,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发布的《2021年中国中学生和大学生烟草流行监测结果》显示,2021年中学生使用过电子烟的比例为16.1%,其中使用水果味的比重占到63.8%。在2021年中国电子烟消费者偏好口味中,60.9%消费者偏好丰富的水果、食物等其他口味。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吴迪认为,这类电子烟对年轻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吸引力强。其外观设计十分可爱,包装像零食或玩具,又有多种新奇口味,对孩子具有很强的诱惑力。青少年处于快速探索、学习周围事物的阶段,对新兴事物存在强烈的好奇,电子烟与传统烟草相比,因外观设计新颖、口味样式各异,更加符合青少年的心理特征。
“《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后,由于明文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使得一部分青少年群体选择这些‘三无’产品作为新的‘玩具’,继续选择自己喜欢的口味。”吴迪说。
朱杰还提到,“三无”电子烟在研发、税收、人工等方面,成本远低于国标电子烟,所以价格低廉、利润空间大,因此消费者更愿意选择,商家也更有利可图。同时,由于这类“三无”电子烟多是小作坊式经营,资金、技术投入低,并且藏于暗处,相关部门打击难度较大。
朱杰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从生产和销售两方面着手,双管齐下。相关监管部门追根溯源查找不法生产厂商,予以整治打击;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酒吧、学校等“三无”电子烟集中场合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三无”电子烟销售终端。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将监管变为群防群治,提高监管效率。
吴迪认为,应当进一步压实网络平台责任,采取技术手段,对一些可能涉及“三无”电子烟的关联词,如“雾化油”等进行审核和筛查,并严格检查平台商家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行为。社交平台对于涉及电子烟及其关联词的信息要进行更加严格的排查,应及时封停存在销售电子烟行为的违规账号,对于可疑账号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要重点强化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的主体管理责任,严密排查。快递环节要坚守实名制,严格检查包裹物品,不给违法寄送‘三无’电子烟提供便利。”吴迪说。
朱杰还呼吁,学校及家长应当共同担负教育职责。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律知识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让青少年了解烟草的危害,正确引导青少年远离烟草,对于校园不良风气,学校要及时引导阻止。家长也应加强教育和管理,避免青少年前往容易接触到烟草的场合。
漫画/李晓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