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法人员在重庆北站举行“温暖春运 携手送福”活动,为旅客提供服务。 张旭 摄
中新网重庆1月10日电 (张旭)2023年春运已拉开帷幕,记者10日从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获悉,重庆交通执法部门已于近日开展“净窗”系列检查行动,为民众平安回家保驾护航。
据介绍,此次行动涵盖多个方面。在轨道交通方面,重庆交通执法部门积极对接轨道运营公司,根据2023年春运期间客流、天气等特点,抓好隐患排查整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检查出租车。 张旭 摄
同时,重庆交通执法部门梳理可能出现大客流的轨道站点,调配执法力量,强化节日期间重点轨道站点巡查;科学合理安排好应急备勤力量,全力维护春运期间轨道交通运输运营安全及运输秩序。
在道路运输秩序方面,“净窗”行动重点整治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重庆北站、重庆西站等重要枢纽站场的非法客运、“羊儿客”、网约车线下揽客、巡游出租汽车不按规定运营和不文明服务、客运站场超载车辆出站等行为,并围绕“两客一危一租赁”(即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租赁大客车),严厉查处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租赁大客车及驾驶人员资质不符要求,未按照核定的线路营运并违规站外揽客、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对网约车进行检查。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二大队供图
同时,重庆交通执法部门深入客运运输企业,督导客运站场(旅游集散中心)加强内部监管,杜绝超载车辆出站、未经核定进站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未通过安全检查的车辆发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车辆安全问题,督促现场整改,不到位不放行,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运营车辆,并联系所属公司接受相应处理。
图为执法人员在重庆北站对旅客发放安全乘车宣传资料,并提供引导。 张旭 摄
2023年春运期间,重庆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深入开展“净窗”系列行动,进一步强化执法服务水平,扎实开展辖区交通运输行业执法监管工作,净化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